项目信息

液化空气(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1800Nm3/h天然气制氢装置及1200Nm3/h甲醇裂解制氢项目

安全评价项目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液化空气(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1800Nm3/h天然气制氢装置及1200Nm3/h甲醇裂解制氢项目 项目规模 25000万元
业务范围 液化空气(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化空气”)是法国液化空气集团在中国注册成立的独资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工业气体生产和销售的单位,主要产品为氢气 合同期限 2020年5月-2021年5月
项目类型 安全现状评价 报告提交时间 2020.6
安平项目简介(例如:安评项目简介) 液化空气(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化空气”)是法国液化空气集团在中国注册成立的独资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工业气体生产和销售的单位,主要产品为氢气,公司位于连云港开发区宋跳工业区振兴路23号。法定代表人:阎金平。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公司于2012年12月11日成立,注册资本800万美元,占地面积15681.6m2,现有职工16人,公司产品为氢(别名:氢气)。
1800Nm3/h天然气制氢装置原属于罗盖特(中国)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后被液化空气(连云港)有限公司收购,该项目于2007年6月13日通过竣工验收(13.5万吨/年山梨醇生产项目),当时通过验收的项目工艺为液化石油气制氢,后进行工艺变更为天然气制氢。1200Nm3/h甲醇裂解制氢项目于2014年10月30日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连危化项目审字[2014]068号)。
液化空气(连云港)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7日申领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苏)WH安许证字(G00172),许可范围:氢[压缩的],有效期自2017年11月7日至2020年11月6日;企业已完成二级标准化建设。
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及苏安监[2008]37号《关于做好换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工作的通知》、《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7〕39号)“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补充通知(苏安监【2018】57号)”等的要求,需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液化空气需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企业领证产品品种及生产能力为:氢气2346吨/年(危化品序号:1648;别名:氢气;CAS号:1333-74-0)。
液化空气(连云港)有限公司本次换证的危险化学品申请领证范围与危化品登记证一致。
液化空气(连云港)有限公司在上述产品生产过程中涉及到天然气、甲醇等危险化学品。涉及较高危险反应有甲醇裂解工艺,甲醇储罐为高危储存设施。
安全评价工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工程控制负责人
周霞 史宏图 任本俊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周霞 张贤和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段胜利、许瑞开、张良善、沈玉梅、王超 段胜利、许瑞开、张良善、沈玉梅、王超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情况 现场勘查人员 勘查时间及任务 勘查现场照片
周霞 2020.02.25,收集资料,检查隐患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