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连云港八方加油广场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连云港八方加油广场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规模 500万元
业务范围 该站主要为邻近运输车辆及当地用户提供乙醇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加油服务 合同期限 2020年5月-2021年5月
项目类型 安全现状评价 报告提交时间 2020.6
安平项目简介(例如:安评项目简介) 连云港市八方加油广场有限公司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潘圩村310国道北侧,现有员工5人。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 50156-2012),该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该站主要为邻近运输车辆及当地用户提供乙醇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加油服务。
为提高装置安全水平,贯彻执行连云港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方案》的通知》(连水治办[2016]20号)文精神,地下油罐更新改造任务。该站于2019年8月9日于加油广场内进行双层油罐改造工作,改造后加油广场有双层罐储罐6个,其中乙醇汽油储罐2个,单罐容积为20m3,柴油储罐4个,单罐容积为12.5m3,经营品种和经营能力不变。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
通过辨识,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乙醇汽油。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不涉及高毒物品,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号)文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涉及高危储存设施:乙醇汽油储罐、柴油储罐。
通过辨识,本项目不属于具有爆炸危险性的建设项目。
通过辨识,本项目不涉及“粉尘爆炸危险场”。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本项目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受连云港八方加油广场有限公司的委托苏交科集团(江苏)安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令修订)、《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苏安监规〔2018〕1号)、《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下发<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等五类安全评价导则的通知》(苏安监[2006]62号)中的《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等要求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的要求,及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该双层罐改造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工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工程控制负责人
周霞 史宏图 任本俊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周霞 张贤和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周霞 段胜利、许瑞开、沈玉梅、王超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情况 现场勘查人员 勘查时间及任务 勘查现场照片
周霞 2020.02.25,收集资料,检查隐患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