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网上公开信息表 | |||
项目名称 | 江苏新河农用化工有限公司连续化智能生产改造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 项目规模 | / |
业务范围 | 第一类 4.b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合同期限 | 2018年11月20日至2019年1月19日(有效期已到),补充协议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开始,2022年通过市应急管理局安全条件审查,取得安全条件备案通知书后自行终止 |
项目类型 | 安全预评价报告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年6月28日 |
项目简介 | 江苏新河农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河公司”)由南通泰禾有限公司、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日本SDS公司共同合资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杨凯多,注册地址及生产场所均为新沂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55号,企业现有员工约530人。 目前新河公司已建成工程的产品规模为:12000t/a间苯二甲腈、4200t/a对苯二甲腈、22500t/a百菌清原药(四氯间苯二甲腈)、2500t/a四氯对苯二甲腈;副产51470t/a盐酸(31%)和70600t/a次氯酸钙溶液(含量≥8%)。 新河公司拟通过购置产品自动包装装置、自动输送装置、自控安全仪表、节能型输送泵、输送管线、1000m3间/对间/对二甲苯储罐3只、1000m3盐酸储罐5只等设备设施来实现连续化智能生产。无化学反应过程,不改变原工艺,项目完成后既可改善现场工人的工作环境,又安全节能环保,同时减少了工人的劳动强度,符合安全生产自动化、职业健康的要求。 拟建项目已在徐州新沂市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备案(备案证号:新发改经济备[2018]527号),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建设地址:现厂区内;建设项目性质;改建。 受江苏新河农用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苏交科集团(江苏)安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了拟建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评价对象、范围、依据等见本报告第一章)。在接受拟建项目正式委托之前,本公司组织人员对拟建项目进行了风险分析,确定拟建项目风险可接受后,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安全评价合同,并成立了项目评价组;评价组接受任务后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评价单元划分与评价方法选择,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做出评价结论,编制评价报告,报告内审,技术审核,过程控制审核,打印、装订评价报告;评价组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及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文)等规范及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本安全评价报告。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段胜利 | 赵昌富 | 高艳 |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段胜利、沈玉梅 | 冯伟琪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段胜利、周霞、李朋、沈玉梅、张劲峰、许瑞开 | 段胜利、周霞、李朋、沈玉梅、张劲峰、许瑞开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情况 | 现场勘查人员 | 勘查时间及任务 | 勘查现场照片 |
段胜利、周霞、李朋、沈玉梅、张劲峰、许瑞开 | 2022.1.11 | ||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