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连云港欧亚气体安全验收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连云港欧亚气体安全验收评价项目规模20000万元
业务范围 化工合同期限2022年09月-2023年09月
项目类型安全专项验收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2.12 
安全专项验收评价报告
一期制氧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因为项目安全、节能、配套等提升的需要,对部分设备及相应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变更。对一期引进的部分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换代:更新空分设备中空气压缩机、低氮压缩机,同时新增一台空气压缩机和低氧压缩机;新增仪表空气设备设施—一台空气压缩机及冷干机;更换一级能耗的循环水泵,减少能耗;将中控室搬迁至厂前区综合楼;变更后减少能耗,降低控制室人员的危险性。变更原建设项目周边条件、建设地址、生产原料及生产规模没有发生变化,属于一般性设计变更项目。设计变更施工期间,一期装置设备停产,二期装置设施正常生产。目前一期设备设施已经施工完成,进入试生产阶段验收阶段。
同时该企业已于2020年2月27日延期换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苏)WH安许证字[G00158],有效期至2023年2月26日。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文)的要求,当设备设施,工艺路线等发生变化时,应按要求进行变更。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45号令)的要求,本变更项目不符合其第十五条规定,即建设项目周边条件、建设地址、主要技术、工艺路线、产品方案、装置规模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不需重新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该变更由山东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编制《连云港欧亚气体有限公司制氧项目(一期氧气9504万Nm3/年、氮气9504万Nm3/年、氩气264万Nm3/年)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并于2022年9月19日通过了专家评审。
该变更项目经设计单位(山东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负责,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号:A237005152)),施工安装单位(建筑工程的施工由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证书号:TS3810392-2022)负责,于2022年3月安装完成。
本项目于2022年4月至今进行了试生产。在试生产运行期间,项目的设备设施及安全设施等方面运转正常,情况良好,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安全生产设施能够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由该项目涉及的产品氧[压缩的或液化的] (序号:2528)、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序号:172)、氩气[压缩的或液化的] (序号:2505)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第79号2015年修改,第89号2017年修改)、《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安监规〔2017〕1号)等要求,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因本项目仅变更或增加部分设备设施,不影响装置最终的生产装置规模,建成后公司产能仍为氧气9504万Nm3/年、氮气9504万Nm3/年、氩气264万Nm3/年不变,该项目竣工验收后不需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需要变更其许可范围。
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品,无化学品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2020第1号)。
该建设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高危储罐。
通过爆炸危险性建设项目的界定,该项目不属于具有爆炸危险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通过作业场所粉尘爆炸分析,该项目不涉及爆炸性粉尘作业场所。
通过对建设项目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该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危险化学品数量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安全评价工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项目组长技术负责人工程控制负责人
周霞史宏图戴璐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报告编制人报告审核人
周霞孙琳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周霞 王超、谢文、端婷、任本俊、生霞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情况现场勘查人员
勘查现场照片
周霞202209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