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网上公开信息表 | |||
项目名称 | 连云港欧亚气体安全验收评价 | 项目规模 | 20000万元 |
业务范围 | 化工 | 合同期限 | 2022年09月-2023年09月 |
项目类型 | 安全专项验收评价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12 |
安全专项验收评价报告 | 一期制氧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因为项目安全、节能、配套等提升的需要,对部分设备及相应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变更。对一期引进的部分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换代:更新空分设备中空气压缩机、低氮压缩机,同时新增一台空气压缩机和低氧压缩机;新增仪表空气设备设施—一台空气压缩机及冷干机;更换一级能耗的循环水泵,减少能耗;将中控室搬迁至厂前区综合楼;变更后减少能耗,降低控制室人员的危险性。变更原建设项目周边条件、建设地址、生产原料及生产规模没有发生变化,属于一般性设计变更项目。设计变更施工期间,一期装置设备停产,二期装置设施正常生产。目前一期设备设施已经施工完成,进入试生产阶段验收阶段。 同时该企业已于2020年2月27日延期换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苏)WH安许证字[G00158],有效期至2023年2月26日。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文)的要求,当设备设施,工艺路线等发生变化时,应按要求进行变更。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45号令)的要求,本变更项目不符合其第十五条规定,即建设项目周边条件、建设地址、主要技术、工艺路线、产品方案、装置规模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不需重新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该变更由山东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编制《连云港欧亚气体有限公司制氧项目(一期氧气9504万Nm3/年、氮气9504万Nm3/年、氩气264万Nm3/年)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并于2022年9月19日通过了专家评审。 该变更项目经设计单位(山东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负责,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号:A237005152)),施工安装单位(建筑工程的施工由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证书号:TS3810392-2022)负责,于2022年3月安装完成。 本项目于2022年4月至今进行了试生产。在试生产运行期间,项目的设备设施及安全设施等方面运转正常,情况良好,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安全生产设施能够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由该项目涉及的产品氧[压缩的或液化的] (序号:2528)、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序号:172)、氩气[压缩的或液化的] (序号:2505)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第79号2015年修改,第89号2017年修改)、《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安监规〔2017〕1号)等要求,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因本项目仅变更或增加部分设备设施,不影响装置最终的生产装置规模,建成后公司产能仍为氧气9504万Nm3/年、氮气9504万Nm3/年、氩气264万Nm3/年不变,该项目竣工验收后不需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需要变更其许可范围。 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品,无化学品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2020第1号)。 该建设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高危储罐。 通过爆炸危险性建设项目的界定,该项目不属于具有爆炸危险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通过作业场所粉尘爆炸分析,该项目不涉及爆炸性粉尘作业场所。 通过对建设项目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该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危险化学品数量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 ||
安全评价工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工程控制负责人 |
周霞 | 史宏图 | 戴璐 |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周霞 | 孙琳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周霞 | 王超、谢文、端婷、任本俊、生霞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情况 | 现场勘查人员 | 勘查现场照片 | |
周霞 | 202209 | ||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