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网上公开信息表 | |||
项目名称 |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三号烧结机脱硝系统改造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 项目规模 | / |
业务范围 | 金属冶炼 | 合同期限 | 2023.10~2024.10 |
项目类型 | 安全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03.20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钢公司)成立于1990年6月28日,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中华门外新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祁卫东,注册资本708142.565万元整,属于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为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电力生产;自产产品、冷轧产品、矿产品、钢材、五金、建筑材料、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金属制品销售;经济信息咨询;矿石及矿粉、生铁、钢坯、热轧板加工;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08月03日取得南京市雨花区行政审批局下发的《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三号烧结机脱硝系统改造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雨审批备[2022]54号)。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为减轻企业环保压力,建设绿色钢铁、城市钢铁,关注生产环境建设,打造清洁化工厂,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行,为此对三号烧结烟气净化装置进行升级改造。本项目总投资约6032万元。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三号烧结机脱硝系统改造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委托上海梅山工业民用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三号烧结机脱硝系统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三号烧结机脱硝系统改造项目过程中涉及到的主要物料有:蒸汽、压缩空气、氮气、氨水(20%)、煤气等,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调整),其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氨水(20%)(序号:35,CAS号:1336-21-6);煤气(序号:1570);氮[压缩或液化的](序号:172,CAS号:7727-37-9)。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本项目煤气中的一氧化碳为高毒物品;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生产、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灼烫、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火灾、容器爆炸、触电、中毒和窒息、其它爆炸、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 | ||
安全评价工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苏志丽 | 李彩平 | 戴璐 |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生霞 | 王新静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谢文、生霞、任本俊、王超、燕琳琳、詹美娟 | 谢文、任本俊、王超、燕琳琳、詹美娟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情况 | 现场勘查人员 | 勘查时间及任务 | 勘查现场照片 |
栾保华、苏志丽、生霞 | 2023.11.06 | ||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 | / | / |